**【退費辦法】
立約人學員:以下簡稱甲方
訓練單位:社團法人新竹市職訓教育協會(以下簡稱乙方)
(一)甲方如已繳費且為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一日辦理退訓者,乙方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十,餘則退還學員。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乙方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十(若需匯款退費者,甲方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,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)。若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則不予退費。
(二)若因乙方之因素而致本班次無法開課,甲方可要求乙方依退費辦法於一個月內退還甲方已繳費用 (不含入會費) 。
(三)申請退費,需於會員期間內辦理,逾期恕不辦理。
【當您結帳購買課程時,即表示您已悉知並同意此退費辦法。】
1.您所退回的商品內容必須保維持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如有實體發票則須連同發票一併退回,否則有權力拒絕您的退貨退款要求。
2.該訂單有使用優惠劵/點數折抵,已使用優惠劵/點數不退回。
3.該訂單所贈優惠劵/點數一併追回。